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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文章
干燥箱和培养箱需要医疗器械证吗? |
阅读次数:6630 发布时间:2017/6/12 15:29:03 |
根据国食药监械[2007]93号文有关规定: 五十二、电热鼓风干燥箱、电热真空干燥箱:供医疗单位对物品进行烘焙,干燥、热处理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五十五、电热恒温水温箱、电热恒温水槽、电热恒温培养箱:供作恒定温度试验、检定温度和辅助加热用。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所以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上述鼓风干燥箱和培养箱不做为医疗器械管理,故不需要医疗器械许可证和产品的注册证。 希望看到此文章的客户朋友们能了解一下。 原创作者:上海岛韩实业有限公司 |